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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社会风情] 伤在指头(07)——选择自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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糟木匠 發表於 2010-11-20 08:26:10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子路以勇著称。旧书上说他率直天真并一再提及他的 “好勇” 。那么,孔子怎样看待 “勇敢” 呢?论语中有一段非常有趣的记载:

因为孔子一再称赞子路的勇敢,所以有次子路问孔子说: “如果要您去统领三军打仗,您选谁做助手啊?”

子路想,孔子一定会选择他这个有着勇敢英名的人,没想到孔子却说: “赤手空拳敢去打老虎,不先试探一下就敢涉水过河,连死都不怕的人,我是要离他远一点的;遇到危险懂得惧怕,小心翼翼深思熟虑以後行动的人才好。”

[子路曰:子行三军,则谁与?子曰:暴虎冯河,死而无悔者,吾不与也。必也临事而惧。好谋而成者也。]

我的想法和孔子差不多。这次我的手指头受伤,我没有去医院,并不是想逞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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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选择不去医院,是前前後後都想清楚了才做出的决定。

加拿大的每一个人都享有公费医疗,看病不要钱,住医院也不要钱。在加拿大,花钱买医疗护理是违法的,所以加拿大没有私人医院,大官大富翁有病也得和穷人一样使用公共医疗系统的服务。

有一利必有一弊。由于是国家统筹医疗,致使上医院通常需要较长时间的等候,急诊等上几个小时一点儿也不稀奇。如果不想等得太久,就得叫救护车;自己开车去,等上五六小时不是什么稀奇事。

好不容易见到医生之後,还得通过漫长的诊断程序。我陪老妈去过几次医院,我知道医院里会大惊小怪地处理我的伤口,没准就会让我在医院里躺一晚上,然後要我每天定时去换药,换一次药得等候半天功夫,折腾我半个月一个月。

我很明白我的这种伤,伤口收拢就得半个月一个月的。医院的处理,不可能让伤口早一点收口。如果缝合的话,留下的伤疤是会小一点,但是我根本就不在乎伤疤会有多大。

我的手指骨被削掉了一部分,我知道骨骼的复原,骨头长回去需要半年一年的功夫,医院里在这方面帮不上忙。

我的指尖神经被切断,我这种情况下,医生不可能为我接驳神经。

另一方面,我也知道在家自己处理不会有什么问题,只要保持伤口的清洁,伤口就不会严重感染。

我在家里基本上不做家务,我家木匠婆勤快,平时都没有要我做啥,我这受伤了,木匠婆就更不会要我做任何家务。而且,我上班也就是看看电脑,大多时间用鼠标,右手干活就行了。所以,我受伤的手指会安然舒适地愈合。

不怕一万,就怕万一。万一,嗯,万一伤口严重感染了,或者我觉得什么不带劲,叫一辆救护车,几分钟就到医院里了。所以,我没有后顾之忧。

我家老爸给我说过什么是重伤。老实说,在战争年代,我受的这种伤只能算轻伤,轻伤不下火线的。

我前後都想清楚了,认为不去医院不会有任何危险。几年前,我动手写一部长篇小说《巩子哥传》,写着写着,写到巩子哥受伤的时候便写不下去了。巩子哥的原型故事,我是听初开堂的一位老铡药师讲的,小时候我听那些故事感触很深,很早很早以前我就想把那些故事写出来。可写到受伤的时候,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写了,因为我这辈子,还没有生病上过医院,连重的感冒都数不出来几次。身体太好了,在感触上或许可以说是空乏了。

其实呢,人啊,有点儿经历挺好的。小说《红岩》里,写江姐受刑被用竹签钉手指,我不知道这事是不是真有。如果把手指钉上竹签,伤势比我这个严重多了。

圣经中记载着,保罗肉中有根刺,疼痛难熬,于是向上帝祈祷,求耶和华给拔除肉中的刺。可是耶和华不肯,说让刺留在保罗的身上,对保罗有好处。一个人,什么时候遭受痛苦难以忍耐了,那个人就有机会可以坚强起来——这是我的理解。

我选择让伤口自行愈合;并且通过努力,让指头从功能上尽可能地完全康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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