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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覺(1908~1986年),陸軍上將,原名世偉,字為開。廣西桂林臨桂縣宛田瑤族鄉甕潭村人。幼時家境貧苦,父親外出當兵,一去渺無音訊。
石覺將軍抗日事蹟
民國26年(1937年)7月抗日戰爭爆發後,石覺任第4師第10旅少將旅長,率部開赴華北對日作戰。8月,參加南口戰役。27年3月率部參加台兒莊戰役及武漢會戰。28年5月,參加隨棗會戰。29年初,升任第4師師長。5月,參加棗宜會戰。30年,升任13軍副軍長兼第31集團軍訓練處處長。31年3月任85軍副軍長。7月,代理13軍軍長。33年,先後參加豫中、長衡會戰。34年5月至8月,參加對入侵廣西日軍的反攻作戰。10月,石覺率第13軍從廣州海運秦皇島,開赴東北對日軍受降。
到臺灣後,晚年主持中華民國太極拳協會工作,出錢出力,積極在民間推廣太極拳運動。
石覺將軍關於13軍紀律的解釋
一、河南紅槍會攻擊零星國軍搶奪槍械,請問貴軍曾否與其發生衝突?
答:我的部隊沒有和紅槍會衝突,中原會戰中在嵩縣東方遭遇敵飛機空襲,之後我的參謀長張純璽(東北軍過來的)行李遭暴民搶走,他要派隊奪回,我告訴他為了行李派兵打他們,不大好,你沒有行李就用我的好了。後來攀登伏牛山時,他一路發火,因為眼鏡掉了,走山路很艱難,就拉著我的腰皮帶爬山走路。
我看到一份雜誌說:“三十三年春日軍進犯中原時,湯部兩個集團軍撤退之際,屢遭豫西民眾攔截……”這是荒唐不過的話,慢說是兩個集團軍,即使是一個戰鬥的班,也根本吃不動,攔不住。我曾見在遠方擔任警戒的班,暴民四五十人逼近,意圖奪械,班長警告之後,發射兩枚槍榴彈,該等暴民即行鳥獸散;附近村民連忙送茶送水前來,連連好話,表示親熱。只是對離散的官兵有殺人奪械的不少報導,尤其敵軍猛攻之下或空襲之時,暴民對離散人馬趁火打擊的行為,層出不窮而已。該雜誌又說:“對失散官兵,被民眾繳械資遣。”民眾有資格資遣國軍官兵嗎?
這是黑心瞎說,所謂資遣云者,乃為遣至地府之飾詞耳。又說:“民團全是自衛,決無為非作歹者。”請問對抗日國軍,敢於殺人劫械,此非為非作歹而何?而對敵軍縱橫竄擾,姦淫擄掠,無所不為,反無任何阻礙,“自衛”云乎哉?
二、中原會戰中,其他部隊作戰情形如何?又軍隊補給是否不足?
答:胡宗南將軍所屬的劉戡集團,曾出潼關策應作戰,駐豫西的三十六集團軍總司令李家鈺陣亡。我方補給初期還不錯,中期之後等於沒有補給。飛越駝峰的補給品,杯水車薪,補給西南區部隊,猶嫌不足,北戰場國軍當然尚未分到。
三、據說湯恩伯將軍在河南曾繳別庭芳的械,請道其詳。
答:湯先生收繳別庭芳槍械之說,決無此事。別庭芳在豫西八縣很有力量,他握有暗面政權,省府派出的縣長都得聽他的,不過豫西八縣治理得很好。他的方法極為特別,聞他要求每個鄉挑三至五個壞人來殺,不經任何司法程式,以後竟然夜不閉戶,道不拾遺。他對湯先生極好,他手下兩個團長和我很熟悉,常有來往。抗戰時國家需要這種地方力量,一方面用以對付敵人,一方面用以應付匪黨,不可能繳他的械.十三軍是湯兵團最初發展的核心部隊,湯先生就是第一位軍長,因此有人要破壞湯先生形象,就先破壞十三軍。
我抓閻姓土豪也是奉命,他與我不相識,我只知臨汝有個閻家,後來戰區執法總監金漢鼎將軍給我命令,並說有五、六位七八十歲老人向他哭訴,控告閻家強佔別人土地,並藏有很多槍,胡作非為,要我派隊搜查拘捕送辦;我奉命行事,這樣當然會得罪土豪劣紳,對我造謠中傷。
四、問:日軍向以步炮配合空軍攻擊我軍,這種情形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後,有無改變?我空軍的反擊力又是如何?
答:並無改變,因美軍主力在南洋一帶,相距遙遠,對在華日本空軍威脅不大;而我空軍數量有限,空中支援極為難得。
抗戰中我首次看到我方軍機,是在安陽附近行軍,看到六架飛機南飛。中原會戰時,雖有飛機支援的命令,但我只看到一架軍機迫降在我的陣前,我援救了該機飛行員後,將他送回重慶。唯一見識到我方空中威力,還是在防守貴陽時,中美混合聯隊的P51飛機,將一個日軍騎兵聯隊消滅於獨山西南方的隘路中。只這一炸,將日軍受我空軍威脅的實況顯示出來,可能影響了他們的進攻企圖。我後來率部反攻,路徑該隘路,還看過轟炸後的痕跡,人馬枯骨滿地,臭氣熏天。這次中美聯隊的轟炸極為重要,而不少空軍人士卻認為並不重要,真是奇怪。
五、問:為公對三次長沙大捷的看法如何?
答:我認為日軍未集結強大兵力進攻,三次長沙會戰,日軍雖告敗退,但不能視為潰敗。第四次日軍全力進攻,長沙即告不守,最後衡陽經第十軍堅守,並有幾個集團軍在旁反擊,結果也告失陷。
-- 資料來源:《石覺先生訪問紀錄》(臺北: 中研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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